2005的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民用建筑,无论是住宅还是公共建筑,都被视为超高层建筑这一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并于2005年7月1日起施行该通则明确了超高层建筑的定义,以满足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以人为本。
952005年修订版于2005年7月15日批准发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适用于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但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总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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